簽約

租屋守則PART4: 租屋 簽約 一定要做到的11件事

接下來要介紹 簽約 的部分,若還沒看過前面的文章,建議要先看過唷!

才能在整個租屋過程都有注意到該注意的事唷~

租屋守則PART1

租屋守則Part2

租屋守則Part3

簽約要注意的事情很多,而且一個不慎都有可能造成日後的麻煩,合約盡量是房屋租賃的定型化契約,若不是記得每一項都要看清楚,以免有不平等條約,以下會告訴大家要注意的事項,這些都有注意到後會省掉很多麻煩,讓你租屋順順利利。

  1. 簽約前先做房屋的最後確認(看房當天若有要求對方打掃及增加或減少的家具,確認是否有無改善)
  2. 合約載明租約到期前不可漲租金(以免房東漲租金讓你不得不接受或是搬家)
  3. 合約載明起租日、退租日、押金及付租金日期
  4. 合約載明電表起度和每度多少錢
  5. 合約載明租屋處各家具檢查拍照,家具若原本就有受損也載明在合約內
  6. 合約載明修繕責任由房東負責
  7. 合約若有註明家具損壞及汙損賠償費用,確認內容及價格是否合理
  8. 合約要有兩份,一份房東一份自己留存,確認內容是否一樣,若要更改或載明其他內容兩份要一起更改
  9. 確認出租人是房東,以免有二租轉租的問題發生
  10. 與房東協商可不可提前終止契約,若不得,與房東協商該支付多少違約金
  11. 跟房東口頭的協議是不算數的,一定要白紙黑字載明合約

在簽約時一定要注意這11件事,以免因為一時方便造成日後的困擾,祝大家都能找到自己喜歡的房子,且租屋過程順順利利。